降半旗 台湾 : 举起祷告的手 | 北京基督教会海淀堂 / 第2條規定現任總統、副總統逝世時依規定降半旗:總統(自逝世之日起至安葬之日)、副總統(安葬之日) · 第3條每年228和平紀念日 · 第4條下列人士逝世,經總統決定者,下半旗:一 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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